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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迎利好:住建部拟推行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
发布日期:2018-07-25 来源:本站 阅读:1991

曾经,建筑企业想承包建设某个项目,必须向招标方(建设单位)等缴纳保证金,比如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虽然其他保证金已全部被取消,但保留的四类保证金依然会占用企业流动资金,且占用时间较长,保证金被占用、挪用等违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一位建筑行业人士对记者称,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例,施工企业向招标方缴纳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但是,若施工企业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这部分保证金应该退还,但是在等待返还过程中程序繁琐,有时甚至出现无法返还的现象。

 此类现象,要退出历史舞台了。7月2日,住建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明确三年内,各类保证金的保函替代率要提升30%。

 上述建筑行业人士对记者表示,去年7月财政部和住建部发布修订后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已将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由5%降至3%。而此次住建部发文用保函代替保证金的方式,对于建筑业来说无疑是利好,有利于盘活建筑企业资金。

 保函包括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以及工程保证保险保单。

 保函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

 征求意见要求:在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和民间投资的住宅工程中推行工程履约担保;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全面推行工程质量保证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采用最低价中标的工程实行高额履约担保;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全部采用见索即付保函。

 在工程建设中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并实行差别化管理,连续两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的施工企业不用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的施工企业,应纳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的保证人应不断提升专业能力,提前预控农民工工资支付风险,并结合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台建设,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力度,加快建筑工人产业化进程。

 例如,近期重庆市涪陵区城乡建委推行银行保函缴保证金,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交来清溪园区“年产50万吨铁合金项目”370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这是区城乡建委推行银行保函等方式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以来收到的首张银行保函。“推行银行保函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极大地减轻了企业在项目报建时一次性缴存的资金压力,提高企业流动资金使用效率,达到为企业松绑减负的目的,很受企业欢迎。”该区城乡建委表示。

 另外,除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住建部对其他类型保函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在投标担保中规定,投标保函的金额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最高不超过80万元。在履约担保中,采用最低价中标的工程应当推行高保额履约保函,保函金额由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等。

 征求意见中称,为促进工程担保市场健康发展,要培育保证人市场。从事工程担保的保证人应为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分行、支行以上银行;专业担保机构是指取得资信等级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是指经银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保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记者称,此次住建部发文的大背景是降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一些成本。“这种成本的主要是一些建筑工程的成本。因为在过去的这个补库存的阶段,出现一些建筑工程上成本比较高,资金周转的困难的现象。现在可以用保函而不是缴纳保证金,能够这个降低沉淀资金,相对灵活,保障的建筑工程的信用和质量安全。”

(经济观察报)

http://www.cbda.cn/html/jzdc/20180718/121818.html